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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浴池区域大于100平需要上排烟设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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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3: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上浴池区域大于100平需要上排烟设施吗?

洗浴中心的浴池区域大于100平设置成单独的防火分区需要上排烟设施么?

相关问题讨论:
1. 中庭空间对防火分区划分有什么特殊要求?
2.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3. 防火分区面积的计算是否包含走廊等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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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16: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浴池区域排烟设施设置

地上浴池区域大于100㎡必须设置排烟设施,这个结论很明确。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第8.1.4条第3款规定: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洗浴中心的浴池区域属于典型的"经常有人停留"场所(人员洗浴时停留时间通常超过30分钟),且实际使用中水蒸气会加速烟气扩散,安全风险较高。即使该区域被划分为单独防火分区,也不改变排烟设施的设置要求——防火分区划分解决的是火势蔓延问题,排烟设施解决的是人员疏散安全问题,两者需同步落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GB 55037-2022已取代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相关强制性条文,具体执行请以当地消防部门最新审查意见为准。我们项目在2022年做的洗浴中心改造,消防验收时就因120㎡的浴池区未设排烟被要求返工,最后加装了机械排烟系统才通过。

关于中庭防火分区特殊要求

中庭空间对防火分区划分有严格限制,主要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5.3.1条:当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重点注意:

■ 叠加后若超过规范限值(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2500㎡),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分隔方式需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卷帘
■ 中庭回廊必须同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GB 55037第5.3.2条)
■ 中庭本身不能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与其连通的各楼层空间需整体计算

实际操作中容易踩的坑:有些设计院会把中庭单独划为"无功能区"试图规避面积限制,但消防审查时仍会按连通空间叠加计算。去年某商场中庭案例就因这个细节被要求重新调整防火分区。

关于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

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必须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3.5条精确计算,不能简单用窗洞面积代替。关键计算规则:

■ 当开启角度≥70°时:有效面积=窗洞净面积
■ 当开启角度<70°时:有效面积=窗洞面积×sin(开启角度)
■ 采用自动开窗器时:按最大开启状态下的投影面积计算

举个实例:1.2m×1.5m的上悬窗(开启角度45°),有效面积=1.8×sin45°≈1.27㎡,仅占窗洞面积的70%。很多项目验收失败就是因为只算了窗洞面积,没考虑开启角度折减。特别提醒:浴池区域水汽大,建议优先采用机械排烟,自然排烟窗易受冷凝水影响失效。

关于防火分区面积计算范围

防火分区面积必须包含所有关联区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1条条文说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包括该分区内所有使用空间、交通空间及设备用房。具体到浴池项目:

区域类型是否计入防火分区依据说明
浴池操作间属功能用房,直接关联浴池区域
更衣走廊作为人员疏散通道,必须计入
独立设备间若与浴池区防火墙分隔可单独计算
室外连廊有顶棚但三面开敞,按室外空间处理


特别注意:浴池区的防滑地砖、木质装饰等可燃材料会触发GB 55037第8.1.4条第4款(可燃物较多区域),当面积超300㎡时需额外强化排烟措施。建议在方案阶段就让消防设计单位介入,避免施工图完成后返工。最终消防设计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审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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