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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和烟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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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3: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联动和烟感安装

老师您好!关于2019年新建住宅小区。1;原业主户内安装有烟感报警,现大部分业主装修被拆除,物业装修告知书中也提到禁止拆除,可发现后提醒业主恢复,业主让拿出依据?2;小区有6栋高层,10个单元,消防联动整个小区声光报警,未涉及到火警楼栋的居民反映严重扰民。请问具体有什么依据告知对方。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供水竖向分区如何设计?
2. 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置有什么具体要求?
3.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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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4 14: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烟感拆除依据

这个问题物业确实有依据要求恢复。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2022年10月1日实施)第8.4.1条: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套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中套内应设置火灾探测器。这条属于强制性条文,所有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具体到户内烟感安装要求: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7.2.1条规定:住宅建筑内火灾探测器宜设置在卧室、客厅等主要活动区域
■ 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2023年征求意见稿已明确要求,正式版即将实施)第4.3.3条强调:住宅套内应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
■ 物业依据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业主装修拆除属于违法行为,但物业执行时要注意:

● 首先应提供规范原文复印件给业主,重点标出强制性条文
● 建议在装修前就要求签署《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禁止拆除消防设施
● 恢复安装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消防施工单位操作,不能随便找装修队装个普通烟感就行
● 注意2023年新交付住宅已逐步采用无线联网型烟感,老小区改造需咨询原设计单位


关于消防联动扰民问题

整个小区联动报警确实容易造成扰民,但这是规范要求的。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3.1条:
报警阶段联动范围规范依据
火警确认前仅本防火分区第4.12.4条(误报时应能手动停止)
火警确认后整栋建筑第4.3.1条(启动所有声光警报器)
超高层建筑可分段启动第4.3.2条(避难层以上/以下分段控制)


你们小区6栋高层10个单元联动整个小区,可能有以下原因:
■ 系统调试阶段未设置分区逻辑,特别是老旧系统常采用简单联动方案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误操作,未及时切换到"首层报警"模式(规范允许)
■ 未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4.6条设置"声光警报器延时启动"功能

建议采取这些措施解决扰民问题:
■ 立即联系原消防施工单位,检查系统编程是否符合GB 50116-2013第4.3.2条的分段要求
■ 在消防控制室加装"误报处理"快捷按钮,确认非火警时5秒内可手动停止声光报警
■ 对未着火楼栋采用"仅启动应急广播"代替声光报警(需消防部门审批)
■ 重要提示:任何系统修改必须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批准,以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其他讨论问题说明

看到帖子末尾还列了超高层消防分区等问题,但和本帖核心诉求关系不大。简单提两点:
■ 超高层消防供水分区: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2.1条,工作压力>2.4MPa时必须竖向分区
■ 避难层设置:GB 50016-2014(2018版)第5.5.23条规定第一个避难层高度≤50m,后续≤50m

最后提醒:消防设施涉及公共安全,业主拆除烟感应立即恢复。具体执行细节建议你们物业联系当地消防大队做现场指导,2023年很多地方出台了《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细则》,可以要求消防部门提供书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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