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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首层楼梯平台下方区域是否属于安全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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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23: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疏散通道首层楼梯平台下方区域是否属于安全疏散通道

老师您好,疏散楼梯首层楼梯平台下方可以设置隔间吗,直观上不影响疏散通道宽度,是否可以增设隔间。

相关问题讨论:
1.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2. 疏散楼梯间在平面布局中容易犯哪些错误?
3.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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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1 10: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首层楼梯平台下方能否设隔间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2023年6月1日实施)第3.4.6条规定:安全疏散通道的净高度不应低于2.0m,且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首层楼梯平台下方区域属于疏散路径的组成部分,即使直观上不影响通道宽度,但增设隔间会导致两个关键问题:

■ 净高度不足风险: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全程净高≥2.0m。楼梯平台下方通常高度有限,设隔间后实际通行高度往往低于2.0m(尤其考虑地面找平层后),违反强制性条文
■ 障碍物隐患:隔间墙体或门扇可能形成心理障碍,火灾时浓烟环境下易引发恐慌性碰撞。GB 55037-2022第3.4.7条特别强调"疏散路径上不得设置突出墙体、固定家具等障碍物"

实际项目经验看,曾见过在平台下设物业用房的案例,最终消防验收被要求拆除。建议:若必须利用该空间,可考虑做高度≤1.8m的储物架(不封顶),但需经消防部门专项审批。最终方案必须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疏散通道共用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3.4.2条:

■ 住宅与非住宅部分:必须完全独立设置疏散系统,包括楼梯间、前室、出口。例如商住楼中住宅楼梯不得与商场共用
■ 纯商业内部(如商场+餐饮):在满足防火分区要求前提下,局部疏散通道可共用,但需符合:
  ● 疏散宽度按叠加人数计算(GB 55037-2022第3.4.4条)
  ● 不同业态间采用2.0h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分隔
  ● 避免出现"袋形走道"(尽头式通道)

特别提醒:医院、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必须独立疏散,不得与商业共用。具体实施时,建议在方案阶段就与消防设计审查机构沟通。

关于疏散楼梯间平面布局常见错误


■ 位置不当:楼梯间设在建筑角落导致疏散距离超标(规范要求最远点至楼梯间≤30m,设自喷可延至37.5m)
■ 首层处理错误:未设置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常见于改造项目
■ 与电梯井相邻:未设置2.0h防火隔墙(尤其住宅项目中楼梯间紧贴电梯井)
■ 平台宽度不足:休息平台深度<梯段宽度(多层建筑要求≥1.2m,高层≥1.3m)
■ 违规开设无关门洞:楼梯间墙上开设普通房间门(仅允许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


这些错误在施工图审查中高频出现,建议绘制疏散路径图时用不同颜色标注各区域疏散路线,能直观发现布局缺陷。

关于疏散门开启方向和宽度要求

关键参数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3.4.3条:

场所类型开启方向最小净宽
所有疏散门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0.9m(基本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同左1.1m(楼梯间门)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锁闭装置,应设推闩式外开门1.4m(商场/影剧院等)
厂房/仓库丙类厂房可双向开启,甲乙类必须外开0.8m(单扇)/1.8m(双扇)


特别注意三个易错点:
■ 门开启后不得减少疏散净宽(常见于走廊转角处门扇开启占用通道)
■ 防火门闭门器必须有效(验收时需测试自动关闭功能)
■ 推拉门、卷帘门严禁作为疏散门使用(曾有商场用卷帘门隔离通道被勒令整改)

以上信息基于现行有效规范,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遇到具体项目时,建议提前与消防设计审查部门确认细节,避免后期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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