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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多层敞开式汽车库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敞开式汽车库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请问:1、大型多层敞开式汽车库,各层面积叠加计算后远超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请问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使得每层各自成为一个防火分区?2、如第1条可行,请问各层之间的防火分隔方式可否采用:在开口(天井)及联通部位(汽车坡道)设置防火卷帘?防火卷帘设置方式是否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5.3条?3、如第1条不可行,是否可采取“防火墙+防火卷帘”将包含天井、汽车坡道的区域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仅该防火分区的面积进行叠加计算?
相关问题讨论:
1. 防火玻璃能否替代防火墙使用?
2. 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值是多少?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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