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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图示及应用>>中6.2.3条图示3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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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1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规图示及应用>>中6.2.3条图示3是否有误?

<<建规图示及应用>>中6.2.3条图示3(第226页)剧场后台各辅助用房之间设置了2小时的防火隔墙是否有误?对应6.2.3条的建规图集18j811-1第163页图示4,各辅助用房之间没有设置2小时防火隔墙,如图集中的仓库和道具用房。

相关问题讨论:
1. 厂房和仓库混建时有什么特殊限制?
2.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3. 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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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3 16: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建规图示及应用》的这个问题,讨论得很细致,正好我之前也留意过这里,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针对楼主的核心疑问:认为《建规图示及应用》中6.2.3条图示3(第226页)在剧场后台各辅助用房之间设置了2小时防火隔墙存在错误。我个人的判断是,《建规图示及应用》这个图示的标注很可能存在误导,或者说它的表达不够严谨,但并不能简单地说它绝对错了;而国标图集18J811-1的表达方式则更为准确。

要理清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3条的条文说明和精神,以下几点供参考:


规范原文并未对辅助用房之间提出此要求。《建规》6.2.3条正文明确的是“附设在建筑内的下列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这里的“其他部位”指的是剧场(观众厅、舞台等)的主要功能空间,而非后台区内部的各辅助用房之间。剧场后台的仓库、道具间、服装间等辅助用房,它们火灾危险性与后台办公、休息室等类似,都属于为剧场服务的附属功能,它们之间并不需要用2小时的防火隔墙来相互分隔。
   
18J811-1图集图示4为何没有这么画?18J811-1是《建规》配套国标图集,它的图示解释更贴近规范编制的初衷,即强调“附属用房”作为一个整体与“剧场主体”的分隔,它没在辅助用房之间画防火墙,是正确的。

《建规图示及应用》为何会这样标注?《建规图示及应用》作为一本应用类解读图书,其图示可能意在强调“每个(类)辅助用房如果需要做防火分隔时,应按此标准执行”,但图示上的标注线可能将所有墙体都笼统地指示了,造成了理解上的混淆。如果某个辅助用房因功能特殊(如储存了较多易燃物品的库房)确实需要独立划分防火单元,那按照规范的精神,采用2小时隔墙也是常见措施。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辅助用房之间都这么做,就超出了规范强条本身的要求,是一种偏保守的解读或图示错误。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严格按照规范条文,后台辅助用房之间没有要求设2小时防火隔墙,18J811-1的表达是准确的。《建规图示及应用》的图示可能会引起歧义,实际画图时,只要满足各辅助用房与观众厅、舞台等主体空间的分隔要求即可,辅助用房之间可按普通隔墙处理,除非内部有特定的火灾危险功能需求。




接下来,你提出的三个相关问题,虽然跟主帖不直接关联,但也一起聊聊:

1. 厂房和仓库混建时有什么特殊限制?

限制非常严格,核心原则是“严禁混建,确有条件限制时需严格分隔”。根据《建规》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3.5、3.3.9等条:


■ 办公室、休息室等民用功能用房严禁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不应贴邻。
■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甲、乙类中间仓库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且应靠外墙布置,并用防火墙和1.5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用2.5h隔墙和1.0h楼板分隔,并有独立安全出口。


最大的特殊限制就是严禁与甲、乙类仓库存放空间的任何居住、办公功能混合。丙类及以上厂房和仓库混设时,防火分隔等级很高,且各自需要独立的安全疏散系统。这里的规范条文很多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建筑分类(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的判定,是按整栋建筑进行判定的,不是按单个防火分区。

这个在《建规》第2、3、5章有明确规定,一个建筑项目的建筑类别(如单多层、二类高层、一类高层)是唯一的,它决定了整栋建筑需要遵循的防火设计标准。防火分区是在确定的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下,为了防止火灾蔓延而进行的内部区域划分,两者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不会存在这栋楼一半按一类高层设计,另一半按二类高层设计的情况。

3. 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如何计算?

根据《建规》第3.6.4条,泄压面积计算公式为:A = 10 C V^(2/3)。

每次核对泄压比C值都很关键,下表是规范中给出的常用参考值(具体以规范原文为准):

[table]
[tr][td]厂房内爆炸性危险物质的类别[/td][td]泄压比 C 值 (m²/m³)[/td][/tr]
[tr][td]氨以及粮食、纸、皮革、铅、铬、铜等粉尘,K尘 < 10MPa·m/s[/td][td]C ≥ 0.030[/td][/tr]
[tr][td]木屑、炭屑、煤粉、锑、锡等粉尘,10 ≤ K尘 < 30MPa·m/s[/td][td]C ≥ 0.055[/td][/tr]
[tr][td]谷物、饲料、人造纤维、塑料屑等粉尘,30 ≤ K尘 < 50MPa·m/s[/td][td]C ≥ 0.080[/td][/tr]
[tr][td]镁、铝等金属粉尘,及K尘 > 50MPa·m/s的极危险粉尘[/td][td]C ≥ 0.110[/td][/tr]
[tr][td]氢、乙炔、二硫化碳、水煤气等气体[/td][td]C ≥ 0.250[/td][/tr]
[tr][td]乙烯、环氧乙烷、甲醛、甲烷等气体[/td][td]C ≥ 0.200[/td][/tr]
[tr][td]甲醇、乙醇、苯、丙烷、丁烷等液体蒸气[/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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