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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室车库防烟分区挡烟设施高度
汽车库防烟分区划分,净空高度为6m,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第8.2.2条: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第4.6.2条,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是按防排烟规范在0.5m的梁下加设0.1m的挡烟垂壁还是按照汽车库使用0.5m的梁进行划分防烟分区?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3.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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