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合用前室加压送风口配置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1.5条规定,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必须采用常闭式加压送风口。这个是强制性要求,目的是防止非火灾状态下漏风导致系统失效。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
■ 常闭式加压送风口本身就是集成70℃熔断功能的专用部件,不需要额外加装70℃防火阀
■ 规范第4.4.10条明确要求送风口应具有70℃自动关闭功能,但这是送风口自身的构造要求
■ 不存在"常闭排烟阀+70℃防火阀+百叶风口"的组合,排烟阀和送风阀功能完全不同不能混用
实际工程中常见的做法是:
● 直接采用带执行机构的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如多叶送风口),其内部已含70℃熔断器
● 风口与风管连接处若需防火分隔,才在风管上设置独立的70℃防火阀(距离风口不宜超过200mm)
● 百叶是风口的装饰面层,属于风口组成部分
重要提示: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实施必须以当地消防部门最新审批意见为准。消防系统设计务必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
关于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
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不是简单按窗洞尺寸计算,依据GB 51251-2017第4.3.5条:
■ 有效面积 = 净开窗面积 × 流通系数
■ 不同开启方式的流通系数不同:
● 平开窗(铰链在侧边):0.45
● 上悬窗(铰链在顶部):0.35
● 中悬窗:0.70
● 下悬窗:0.75
举个实例:
若设计要求有效面积1㎡,采用上悬窗(开启角度70°),则需要的窗洞面积 = 1 ÷ 0.35 ≈ 2.86㎡。实际验收时会用激光测距仪测量实际开启角度和尺寸,再按公式折算。
关于排烟与空调共用风道注意事项
GB 51251-2017第6.4.1条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8.5.6条有严格限制:
| 关键风险点 | 规范要求 | | 风道耐火极限 | 必须≥1.0h(吊顶内敷设时≥0.5h),普通空调风管达不到 | | 阀门配置 | 必须设280℃排烟防火阀,且与空调防火阀联动逻辑不同 | | 风机选型 | 排烟风机需满足280℃连续运行30min,空调风机不能替代 | | 风速限制 | 排烟风速≤20m/s,空调风速通常≤8m/s,共用时需按最不利控制 |
强烈不建议完全共用风道系统。若必须共用:
■ 需在空调系统接入点设置电动风阀,火灾时自动关闭
■ 风道材质必须满足排烟系统要求(钢板厚度≥1.0mm)
■ 每次切换后必须进行系统调试,确认无漏风点
关于防烟分区长度超限处理
当防烟分区长度超过GB 51251-2017第4.2.4条限值(净高≤6m时最大允许长度60m)时:
■ 优先方案:增设挡烟垂壁,将超长区域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
● 垂壁高度不应小于500mm(从顶棚算起)
● 需避开疏散通道和设备管线密集区
■ 次选方案:调整排烟系统设计参数
● 增加排烟量(按超长比例线性增加)
● 缩短排烟口间距(规范要求≤30m,可加密至20m)
■ 禁止做法:单纯增加排烟风机功率而不调整分区
特别注意:超过规范限值时,必须重新进行排烟模拟计算,并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机构书面认可。现场施工不能擅自调整,否则验收通不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