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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套间疏散的问题
规范5.5.17-3规定房间中任意一点到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尽端房间到安全出口的距离。规范中并没有有关套间的解释,然而在设计中,经常会有房间内有小房间的情况,比如说宿舍中的独立卫生间,如果把这些房间中的房间看做独立的房间,那么这些房间没有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是不是算违反规范?有人说把房间中的小房间看做套间看做大房间的一部分,计算小房间中一点到大房间疏散门的距离,可是规范并没有明确的套间的定义?在没有套间的定义的情况下,把房间中的小房间看做套间,不按照规范正常房间的疏散要求进行设计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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