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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仓库的安全距离
根据《建规》3.5.2注3: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1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该条款规定了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相关建筑的距离,那么乙类第6项物品的乙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如何界定?
相关问题讨论:
1.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的燃烧性能有什么要求?
2. 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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