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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信息机房的消防设施设置
这几个房间确实不适合用水扑救,水喷淋一开,设备基本就废了,短路风险也大。根据《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2008第7.5.3条,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3.9条,这些场所通常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或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具体来说:
■ 信息机房和消防控制室——一般设气体灭火系统,比如七氟丙烷、IG541(烟烙尽)或者高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用得最多,因为对设备和人员相对安全,电绝缘性好,灭火后不留残渣。设计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执行,保护区净高、容积、泄压口面积都要算清楚。
■ 配电室——如果电压等级不高(比如10kV以下),也可以用气体灭火;如果配电柜有裸露带电体且不需要全淹没,有时会考虑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但超细干粉清理起来比较麻烦,对设备有一定影响,建议根据设备类型和甲方要求来定。
■ 几种方式的选择可以看这张表,方便你对比:
| 方式 | 适用场景 | 主要优点 | 主要缺点 | | 七氟丙烷 | 信息机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 | 对设备无损害、灭火效率高 | 造价较高、需考虑人员安全 | | IG541 | 信息机房、常有人场所 | 完全环保、人员安全 | 储瓶多、占地面积大 | | 超细干粉 | 配电室、无人场所 | 造价低、速度快 | 清理困难、对设备有腐蚀 |
另外还要提醒一点,设了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必须配合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指示灯等),以及联动控制——从探测器报警到气体释放之间要有30秒的延时,让人员有时间撤离,这个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4.2条里有明确要求。
这些消防设施的设置方案最终需要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建议在方案阶段就提前跟消防审图机构沟通,避免后期返工。
关于风淋室和货淋室是否需要设置喷淋
我个人的看法是,常规情况下不用设,理由如下:
风淋室和货淋室本质上是一个封闭的洁净通道,内部空间通常不大(一般几平米),人员或货物在里面停留的时间很短(几十秒到一两分钟),而且室内风速很高(一般20~25m/s),水喷淋在这个环境下其实很难形成有效的覆盖和灭火效果,喷头会被高速气流吹偏。
从规范依据来看,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6.1.7条,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喷淋均匀覆盖整个保护区,而风淋室内部气流方向是定向的,且风速远高于常规场所,喷淋头很难正常工作。另外,《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2008第7.5.4条也提到,洁净室内的消防设施设置应不影响洁净室的正常使用,风淋室设喷淋会破坏洁净气流,也不合理。
不过也不是一刀切,你可以根据面积大小来判断:
■ 如果风淋室/货淋室面积很小(比如小于10平米),且内部没有可燃物,可以不设,靠相邻房间的喷淋覆盖到门口即可
■ 如果面积较大(比如超过20平米),或者货淋室里经常有带包装的可燃物(纸箱、泡沫等),建议在风淋室/货淋室内部增加喷淋,但喷头要做防尘罩,且安装位置要避开出风口,避免被气流影响
还有就是,洁净厂房出入口数量多、风淋室多,消防设计时要注意跟建筑专业、暖通专业协调:喷淋管道穿过风淋室顶板或墙板时要做好密封,不能破坏洁净度;如果风淋室有吊顶,喷淋头要选下垂型,且吊顶材质要满足耐火极限要求。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风淋室是作为安全出口的必经通道,那还要考虑疏散宽度的要求,这个跟消防报审有关,建议在方案阶段就厘清消防分区和疏散路径,一并报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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