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加油加气站院子内有住宿区、餐饮区。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3004-2020)7.1.3 站内不应设置住宿、餐饮和娱乐等场所(设施)。7.1.4 站内不应设置建筑面积大于50㎡的商店。商店内不应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此处“站内”如何理解?仅仅理解为加油加气站罩棚顶棚下的加油工作区域呢,还是包含加油加气站内附属建设的办公用房(内设住宿区、商店)和后期搭建的建筑物(内设为过路司机提供餐饮洗浴、为员工提供的住宿区)。附属的办公用房距离罩棚4米左右,后期搭建的建筑物距离罩棚40米左右,但是都在同一个院子内。也就是说此种情况符不符合7.1.4和7.1.4的规定,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计有什么特殊难点?
2. 商业建筑的消防水炮系统适用条件是什么?
3. 餐饮场所的厨房排烟和灭火系统如何设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