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3|回复: 1

常开式子母疏散门的窄扇是安插销固定还是安闭门器?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发表于 2026-5-22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开式子母疏散门的窄扇是安插销固定还是安闭门器?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开式子母疏散门,其窄扇是只安装插销,还是安装电动闭门器,火灾时自动和宽扇顺序关闭?

相关问题讨论:
1. 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和净空高度如何确定?
2.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有什么硬性规定?
3.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1: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子母门窄扇的处理方式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确实容易产生分歧,我说一下个人理解和规范依据。

结论:窄扇必须安装电动闭门器,不能只装插销。

原因在于,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开式防火门,其根本功能要求是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形成封闭的防烟前室。如果窄扇只装插销固定在墙上,火灾时它无法自动动作,实际有效疏散宽度就只剩下宽扇那部分,等于子母门变成了单扇门。这跟设计时按子母门计算的疏散宽度就对不上了。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4.3条,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功能。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这里说的"防火门"包括子母门的全部门扇,窄扇不能例外。该规范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具体做法上,窄扇应该安装带顺序控制功能的电动闭门器,火灾时由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释放,与宽扇按顺序关闭(窄扇先关、宽扇后关,保证门扇搭接严密)。平时常开,靠电磁力或电动闭门器保持开启状态,断电或接收到消防信号后自动释放关闭。

有人可能会说,窄扇平时关着,只在搬运大件物品时打开,平时疏散只用宽扇就够了。这个想法在消防验收时大概率过不了,因为验收是按设计图纸核对的,图纸上画的是子母门,实际只有宽扇能自动关闭,属于功能缺失。

提醒:消防设计的具体做法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和正式施工图为准。

关于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和净空高度

这两个参数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条有规定。

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一般不小于9m,登高消防车不小于12m。实际操作中,设计院通常按12m控制,因为要考虑消防救援时大型车辆的通行需求。这里要注意,转弯半径指的是内径还是外径,测量时别搞混了。

净空高度方面,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包括架空管线、绿化树木、装饰构件等。这是硬性要求,低于4m大型消防车过不去,出警时耽误的就是人命。

关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2.2条:

长度: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周边长度的1/4,且不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对于高层建筑,最小长度是20m。

宽度:从建筑外边缘算起,场地宽度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不应小于15m,这个在部分地区有更严格要求)。

另外要注意,场地与建筑之间不能有高大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且必须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荷载(一般按30t考虑)。

关于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

开启方向: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6条,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说,人在逃生时往外推,门就应该往外开,不能往里拉。这个在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强制要求。但住宅户门数量少(不超过15人的小房间),且门开启后不影响疏散走道宽度时,可以不受此限制。

宽度要求:每樘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8条:

■ 公共建筑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的门——不应小于0.90m
■ 首层疏散外门——不应小于1.10m
■ 住宅建筑户门——不应小于0.80m

这里说的净宽度是指门扇开启后实际可通行的宽度,不是门框的洞口尺寸,扣掉门扇厚度、门把手等占用的空间后才是净宽。以前做项目时遇到过净宽差几厘米被消防验收卡住的,建议大家门洞尺寸适当留余量。

以上规范条文的具体内容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各地消防部门可能有更严格的执行标准,建议提前跟当地消防审验部门沟通确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