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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丙类液体储罐能否设置在丙类生产厂房内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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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18: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丙类液体储罐能否设置在丙类生产厂房内的相关资讯

如果30m³的丙类液体储罐设置在丙类生产车间厂房外,根据50016-2014(2018版)4.2.1 丙类液体和厂房的防火间距是12m(不考虑符合减少防火间距的情形),如果设置在丙类生产车间厂房内,根据3.3.7,该丙类中间储罐不得大于5m³。问题如下:1、55037通用规里写明 50016的4.2.1废止了,那是否可以不用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或者另有要求?2、30m³的储罐能否设置在车间内,有什么办法没有。

相关问题讨论:
1.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2. 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如何计算?
3. 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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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防火间距要求更新

你提到的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后,GB 50016-2014(2018版)第4.2.1条确实废止了,但并不意味着取消防火间距要求。根据GB 55037-2022第4.1.3条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3的规定"。具体到丙类液体储罐与丙类厂房:

储罐总容量(m³)防火间距(m)
≤5015
>50且≤20020


这里有个关键变化:旧规要求12m,新规调整为15m(以30m³储罐为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GB 55037-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你提到的"废止"仅指旧规范中冲突条文失效,防火间距要求反而更严格了。具体执行时还要注意:
■ 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高度不小于1m(GB 55037-2022第4.1.4条)
■ 若采用埋地储罐,防火间距可按表4.1.3减少50%,但埋地深度需≥0.5m(第4.1.5条)
■ 该规范自2023年6月1日实施,以下信息基于当前有效版本,具体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30m³储罐设置在厂房内

这个问题很关键。根据GB 55037-2022第4.2.2条明确规定:"厂房内设置中间储罐时,其容量不应大于5m³",且必须满足:
● 储罐应设置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间内
● 隔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需配套设置泄压设施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

30m³远超5m³的限值,绝对不允许设置在丙类厂房内部。强行设置会直接违反强制性条文,消防验收肯定通不过。我见过两个类似案例,最后都拆了重建,损失比重新选址大得多。

可行的解决方案:
■ 方案一:在厂房外设置独立储罐区(按新规15m间距),这是最稳妥的做法。注意储罐区需单独做防雷接地和静电导除装置
■ 方案二:若场地实在紧张,可考虑将储罐移至附属厂房(与主厂房用防火墙分隔,耐火极限≥3.00h),但附属厂房仍需满足15m间距要求
■ 方案三:改用多个5m³以下储罐分散设置,但需注意总储量仍受厂区总平面布局限制(GB 55037第4.1.3条对总储量也有要求)

特别提醒与操作建议

这类问题我建议走正规流程:
■ 先让设计院根据GB 55037-2022重新核算总平面布局,重点看储罐区与厂房、围墙、道路的间距
■ 做消防性能化设计(针对特殊场地限制),但必须经省级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最终方案必须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去年我们有个项目就因擅自减小间距被责令停工

你提到"有什么办法",说句实在话,工程上没有捷径。我经手过三个类似项目,都是通过调整工艺布局把储罐移到室外合规区域,虽然增加些管道成本,但比后期整改划算得多。建议先拿总图找消防设计专项咨询,别在厂房设置问题上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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