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回复: 0

饭店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开业前检查吗?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

回帖

4062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2
发表于 2026-5-22 18: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饭店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开业前检查吗?

公众聚集场所应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法七十三条第三项列举了公众聚集场所的种类,其中规定“宾馆、饭店”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根据江西省地方性标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宾馆饭店”解释为:能够向顾客提供住宿或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的场所。那么根据上述解释,如果只是普通提供吃饭的,不具有住宿或其它娱乐功能的餐馆、餐厅等场所,是否还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还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开业前检查?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2. 步行街消防设计中各层的防火分隔怎么做?
3.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