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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疏散照明的安全出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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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2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设疏散照明的安全出口含义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10.1.9第1款规定,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设疏散照明。问题:现有一单层小饭店,建筑面积仅有60平方米,设有一个安全出口,即直通室外的平开门。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上述通用规范第10.1.9第3款,本不须设置疏散照明,那么还需要按照通用规范第10.1.9第1款的规定,在其安全出口处,也就是直通室外的平开门处设置疏散照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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