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5|回复: 1

设置喷淋的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流量减半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发表于 2026-5-22 21: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设置喷淋的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流量减半

有一个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二层丙类生产车间,高度15m,设置有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4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15L/s,使用流量20L/s的消防水泵。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3.5.3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3.5.2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这个厂房的室内栓设计流量可以设计为10L/s吗?能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相关问题讨论:
1.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的燃烧性能有什么要求?
2.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3. 喷淋系统的设计参数如何确定才满足规范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

回帖

4067

积分

版主

积分
4067
 楼主| 发表于 2026-8-5 19: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问题有点混淆了,规范里可没有“减半”这个说法。我估计你想问的是能不能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3.5.3条把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往下调。

针对你这个厂房参数,结论是:不能减少,不管是减半还是减5L/s都不行。

根据 GB 50974-2014 第3.5.3条原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多层建筑可以折减的条件是——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方可在表3.5.2的基础上减少5L/s。这里有个关键词“超过”,也就是必须严格大于20L/s。

你这个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二层,高度15m,丙类,查表3.5.2属于高度h≤24m的多层厂房,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对应的最低档正好就是20L/s。20L/s没有超过20L/s,不满足折减的前置条件,所以一点都不能少。

标题里说的“减半”,可能是跟高层建筑有些条文记混了,或者是早期的一些地方口径,但在现行国标里不存在这条。如果真实装了喷淋就按20L/s选泵,同时要保证每根竖管最小流量能到15L/s,水泵选20L/s是对的,关键要把扬程和最不利点栓口压力核算清楚。

另外提个醒,GB 50974-2014的部分强制性条文已经被全文强制的《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吸收并替代,涉及具体设计时建议以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版本及当地消防审查意见为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archask.com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20022646号

在本版发帖
会员粉丝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