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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6-7-27 21: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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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情况在厂房改造里挺常见,硬隔墙一隔,原来的消防设施布局就乱了。咱们从规范和实践两个角度来看看怎么处理。
关于车间消火栓数量不够的问题
先确认一下规范要求。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7.4.6条,工业建筑室内消火栓的布置要保证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间距按行走距离计算,一般不大于30m。第7.4.10条要求,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布置间距,消火栓按2支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你这边3500平的车间只有3个消火栓,粗略算一下如果车间是60m×60m左右的矩形区域,3个消火栓要覆盖全部区域确实够呛,而且还得保证任意位置都有2支水枪覆盖——3个消火栓大概率满足不了这个要求。
在不拆硬隔墙的前提下,有几个处理思路可以参考:
■ 方案一:在车间内部增设室内消火栓
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从通道里的消防主管上接支管,穿过硬隔墙,在车间内部适当位置增设消火栓(带消防软管卷盘的那种箱体)。这样不拆隔墙,只需要在隔墙上开套管穿管,对生产影响最小。新增的消火栓要保证车间内任意位置都能被2支水枪覆盖。
■ 方案二:利用通道内消火栓加延长管
如果通道里的消火栓位置离车间近,可以在硬隔墙上设置消防器材门或者快速开启口,紧急情况下打开后,用加长的消防水带从通道消火栓引水覆盖车间区域。但这个方案只能作为临时过渡,正式验收的时候不一定能通过,因为水带长度过长会影响水压和操作便利性。
■ 方案三: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如果现有消火栓系统的水量水压够,可以结合增设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来提高初期灭火的覆盖率。但要注意,消防软管卷盘不能完全替代室内消火栓,只能作为补充设施。
重点提醒:不管采用哪种方案,都需要找有消防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变更图纸,然后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或审批,施工完成后还要做消防设施检测,拿到合格的检测报告才行。自己私下改管线是不算数的,被查到就是重大火灾隐患。
具体规范和验收要求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最新意见为准,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规范。
关于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竖向分区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竖向分区主要考虑的是系统工作压力问题。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2.1条,消火栓栓口处静压不应大于1.0MPa,动压超过0.5MPa时要设减压装置。竖向分区高度一般按不超过80m掌握。
分区的常见做法有串联分区(各区设消防泵)和并联分区(各区独立供水),需要注意低区的减压措施,防止压力过高导致消火栓操作困难或者超压损坏。
关于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燃烧性能的要求
这个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及相关条文。不同耐火等级对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不同,大致是这样的逻辑:
| 构件名称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防火墙 | 不燃3.0h | 不燃3.0h | 不燃3.0h | 不燃3.0h | | 承重墙/柱 | 不燃3.0h | 不燃2.5h | 不燃2.0h | 难燃0.5h | | 梁 | 不燃2.0h | 不燃1.5h | 不燃1.0h | 难燃0.5h | | 楼板 | 不燃1.5h | 不燃1.0h | 不燃0.5h | 可燃 |
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建筑分类判定依据
建筑分类是按整栋建筑来判定的,不是按防火分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1条,民用建筑按高度和使用功能分为单多层、二类高层、一类高层。工业建筑则是按火灾危险类别(甲、乙、丙、丁、戊类)来划分。
你那个厂房如果原本是按丙类厂房设计的,硬隔出来的车间没有改变使用性质的话,分类不变。但如果硬隔后增加了火灾荷载(比如存储了更多的可燃物),或者变成了不同火灾危险类型的车间,就要重新核定火灾危险性类别了,这事跟消防栓数量也有关系——不同危险等级对消火栓用水量和布置要求不一样。
建议找个有资质的设计院把整个厂房的消防设施重新校核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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