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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6-7-23 17: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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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问题涉及一个关键前提,先把这个搞清楚再往下聊。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已经废止了。现行的防排烟设计规范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你引用的第8.6.3条对应的是旧规条文。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合用风机的风量计算
先说结论: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可以合用加压送风机,但风量不能简单两者相加。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6条,当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共用一套加压送风系统时,送风量应按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各自所负担的楼层分别计算后取较大值,并乘以1.2~1.3的系数。具体逻辑是这样的:
■ 防烟楼梯间的风量按其所负担的楼层数计算
■ 合用前室的风量也按其所负担的楼层数计算
■ 两者比较,取风量较大的那个作为基数
■ 再乘以1.2~1.3的系数,考虑合用系统的漏风损失和风量分配不均匀
举个例子,假如这栋超50米的一类公建,防烟楼梯间负担了20层,合用前室负担了15层:
● 查规范表3.4.2-2,防烟楼梯间按20层对应的风量取值
● 查规范表3.4.2-3或3.4.2-4,合用前室按15层对应风量取值
● 比较两个数,假设楼梯间风量大,就以楼梯间风量为基数
● 乘以1.2~1.3,得出最终风机选型风量
另外提醒一下,GB 51251-2017是全文强制性标准,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风量计算马虎不得。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要控制在40~50Pa,合用前室控制在25~30Pa,系统调试时要一并测试。
关于帖子里的几个相关问题
1.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
这个主要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不燃材料),这个没有商量余地。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时,可以采用B1级(难燃),但每层必须设置防火隔离带。幕墙层间封堵也必须是A级材料,封堵高度不应小于800mm。提醒:各地消防部门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以当地审批意见为准。
2.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
这个在GB 51251-2017第4.4.3条有明确规定:排烟系统应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分开设置。共用风道的做法在早期个别项目中存在,但现行规范基本不允许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合用风道。特殊情况如果确实需要合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的送回风干管各自独立设置,仅在末端风口处可以转换
■ 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排烟工况下能承受280℃高温连续运行不少于30分钟
■ 排烟风机入口处设置280℃的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联锁关闭风机
■ 平时空调送风管接入的支管上须安装70℃防火阀,火灾时关闭切断
即便如此,合用系统在消防审查时通过难度很大,审图大概率会要求分开设置。强烈建议从一开始就按独立系统设计,省得后期整改。
3. 高层住宅消防电梯是否可以兼作客梯
可以,这是允许的,也是高层住宅项目常用的做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4条,兼作客梯的消防电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轿厢内装修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 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秒
■ 轿厢内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 首层电梯厅设置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小于800kg,轿厢尺寸能满足运送担架或消防器材的要求
■ 消防电梯井道和机房应与其他电梯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实际工程中有一个常见的坑:消防电梯前室如果兼作合用前室,短边尺寸不应小于2.4m,这个在GB 50016第6.4.3条有明确规定。建议在方案阶段就核对这个尺寸,一旦主体施工完成再改代价就大了。
总的来说,楼主做防排烟设计建议直接用GB 51251-2017和GB 55037-2022这两本规范,旧规不要再参照了。具体到风量取值,建议用现行规范的表格查表计算,不同建筑类型(公建/住宅)、不同楼层数、不同前室类型,风量差异很大,这里没法给你一个确切的数字。防排烟设计涉及消防安全,最终方案请以施工图审查意见和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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