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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0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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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竖向排烟风管防火包裹的问题
先说结论:如果管井本身已经满足1.5小时耐火极限要求,且风管仅在管井内敷设,风管本体通常不需要额外再做防火包裹。
依据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8条,条文里明确写了"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但注意,这里有个前提:如果排烟管道设置在满足耐火极限要求的管井内,且管井的防火门也是满足要求的,那么风管本身可以不做额外的防火包裹,因为管井本身已经起到了防火保护的作用。规范条文和配套图集里都有这个解释。
不过有一点要特别留意:管井的耐火极限1.5小时是管井整体的要求,包括管井的墙体、楼板以及管井上的防火门。如果任何一个部位不满足,或者管井有开口未封堵,那风管本身还是要按规范要求做包裹的。
另外,GB 51251-2017是2017年发布的,后续有局部修订公告(2022年)。建议你核实一下当地施工图审查和消防验收部门的具体要求,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防烟分区长度超限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规范允许的做法是:在超长区域增设挡烟垂壁或挡烟隔墙,将防烟分区拆分成多个不超限的分区。同时,每个分区的排烟口和排烟量也要重新计算,确保每个分区独立满足排烟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2.1条和4.2.4条对防烟分区的长度、面积都有明确限制。如果建筑条件限制实在无法分割,比如大空间,那就要考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并确保排烟口的布置和排烟量满足规范,或者采用中庭等特殊排烟方式。这种情况下,建议跟当地消防审图单位提前沟通,看是否接受性能化设计。
关于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
这个要特别小心,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不是简单的接个三通就行,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 消防优先原则:排烟系统是消防设施,空调系统是平时通风设施,两者共用风道时,必须确保排烟工况下空调系统自动关闭,不影响排烟效果。这需要在控制逻辑上做联锁,排烟阀开启时,对应空调机组必须停止运行并关闭防火阀。
■ 风管风速要求不同:排烟风管的风速限值比空调系统高,共用风道要考虑大流速时噪声和阻力问题,风管截面和风机选型要兼顾两套工况。
■ 防火阀设置:共用风道上,每个防火分区连接处以及穿越防火分区处,必须设置70°C防火阀(空调系统用)和280°C排烟防火阀(排烟系统用),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 漏风量要求:排烟系统对风管严密性要求更高,共用风道时,风管制作和安装标准应按排烟系统的要求执行,即"中压"或"高压"系统标准。
实际操作中,建议把排烟系统独立设置,尽量不跟空调系统共用,减少后期调试和运维的麻烦。如果确实要共用,设计阶段就要把控制逻辑和阀门设置画清楚,施工时重点验收。
关于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计算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不是简单的窗洞面积,需要根据开启方式取折减系数。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3.5条:
■ 当开窗角大于70°时,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 当开窗角小于70°时,按窗的有效开启面积乘以折减系数计算,具体系数跟开启角度有关,角度越小系数越小
■ 侧拉窗(推拉窗):按开启后的实际通风面积计算,一般来说是开启扇宽度的1/2乘以高度
■ 上悬窗/下悬窗/中悬窗:按有效通风面积计算,通常取窗洞口面积乘以一个系数,常见系数在0.5~0.7之间,具体要看开启角度
一个简单的估算方法:对于常见的上悬窗,如果开启角度在30°左右,有效面积大约为窗洞口面积的0.5~0.6倍;如果是平开窗开到90°,有效面积就是窗洞口面积。
建议你直接查图集15K60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与安装》,里面有详细的计算示例和表格,比手算方便得多。
以上关于规范条文的内容,基于GB 51251-2017及其后续公告,具体条文以最新版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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