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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每层要设置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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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6: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每层要设置几个?

5.5.24A 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建规说:每层每座疏散楼梯间相邻部位设置1个避难间,意思是不是每个楼梯旁都要一个避难间?比方一层有三个楼梯,那就要三个避难间?

相关问题讨论:
1.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2. 疏散楼梯间在平面布局中容易犯哪些错误?
3.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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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条文我当初也纠结过,后来跟审图的老法师对了一下,说说我的理解。

关于避难间的数量

条文里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字面意思确实是——你这一层有几个疏散楼梯,就要在几个楼梯间旁边各设一个避难间。比如你举的例子,一层三个楼梯,理论上是三个避难间。

但实际执行中有一个不算破例的变通:如果两个楼梯间靠得非常近(比如剪刀梯的两个出口),或者通过走道连接后,一个避难间能同时服务两个楼梯间的疏散人流,有些地方消防审图是认的。前提是那个避难间的使用面积必须满足整个服务范围内的总人数需求,而且疏散距离不能超。

不过这个做法各地消防部门的把握尺度不一样,建议在报审前先跟当地消防审图中心确认一下,以他们的意见为准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能否共用

这个要看功能分区和防火分区的划分。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0条,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各功能区之间要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原则上各自独立设置。

但也不是绝对不能用。如果是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不同功能区,而且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宽度和疏散距离都满足规范要求,是可以共用的。不过跟老年人照料设施搭边的话,建议保守一点——老年人行动能力弱,疏散时间要求更严,共用通道可能会增加风险,消防审批时也会被重点盯防。

建议:能独立设就独立设,实在条件受限需要共用,一定要做充分论证,确保疏散宽度和距离符合规范,并且要有消防性能化设计作为支撑。

疏散楼梯间平面布局容易犯的错误

我项目上踩过的坑和常见的雷区列几个:

■ 楼梯间位置太偏——导致疏散距离超标,特别是老年人照料设施,要求更严格,直线距离不能超太多
■ 楼梯间出口被堵——首层直通室外的门被配电间、管井或者商铺给堵了,这个在施工图阶段最容易漏掉
■ 前室面积不够——合用前室要满足规范的净面积要求,经常被水电井或者消火栓箱挤占
■ 防火门方向装反——疏散方向的门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从楼梯间往外走,门要朝外开,这个细节现场经常做错
■ 楼梯间内设管道井——规范不允许,有些项目为了省面积把水电管井塞进楼梯间,审图过不了也就算了,消防验收也过不去

疏散楼梯间的规范要求

硬件要求这块,主要依据还是《建规》第6.4节,我给几个关键点:

■ 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范围: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话,建筑高度不大于24m可采用封闭楼梯间,大于24m必须用防烟楼梯间,这是强条
■ 楼梯间墙体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一二级耐火等级),防火墙上的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是乙级,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门也是乙级)
■ 自然通风或机械防烟:防烟楼梯间前室要有自然通风条件,满足不了要设机械加压送风,这个跟暖通专业配合好
■ 楼梯间宽度:首层疏散外门净宽不小于1.1m(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议再放宽),楼梯梯段净宽不小于1.1m
■ 楼梯间内严禁有可燃气体管道穿越,这个是硬性要求

以上关于消防设计的具体要求,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正式施工图为准。

规范条文引用的是GB 50016-2014(2018年版),后续如果有更新版本,请以住建部最新发布的消防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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