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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 前室或合前室 也需设置固定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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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6: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 前室或合前室 也需设置固定窗   ?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的固定窗。有哪条规定说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住宅、公共、工业建筑)消防电梯前室或合前室 也需设置固定窗和固定窗面积  ?注意:我问的是  前室或合前室部位,不是楼梯间。

相关问题讨论:
1. 消防电梯的前室面积和短边尺寸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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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5 2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前室是否需要设置固定窗

这个问题得分开说,目前规范对前室(包括合用前室)并没有强制要求设置固定窗。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11条,固定窗的设置对象是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不在这个范围内。你注意到的条文里写得很清楚,"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在此列。

第3.3.12条也类似,规定的是"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设置固定窗,同样没有涉及前室。

所以结论是:前室和合用前室不需要设置固定窗。这个做法的逻辑是,前室本身有加压送风系统保证正压,而且防烟楼梯间设置固定窗用于火灾时辅助排烟和消防员破拆排烟,前室的功能定位不同,不需要额外设置固定窗。

关于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和短边尺寸

这个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5条,有明确要求:

建筑类型前室面积短边尺寸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不应小于2.4米
公共建筑、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平方米不应小于2.4米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住宅)不应小于6.0平方米不应小于2.4米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平方米不应小于2.4米


注意,这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内容,现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实施,部分条文有调整,具体建议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另外,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前室短边尺寸还有一条需要注意——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的条文解释,短边尺寸除了满足2.4米,还要考虑消防担架能顺利转角通过,实际设计中通常建议不小于2.5米。

以上规范依据以现行版本为准,如有更新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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