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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栏杆可踏面宽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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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6: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台栏杆可踏面宽度问题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第6.6.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中庭、内天井、上人屋面及楼梯等处的临空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栏杆(栏板)垂直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栏板)高度应按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不大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按可踏部位顶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图片所示,屋面层覆土后有高200mm、宽400mm的反坎,栏杆设置在靠近屋面一边(反坎边与栏杆距离75mm),这样做法反坎部分是否可以不算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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