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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高层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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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7: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类高层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问题

请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8.1.9条:除建筑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现有一栋二类高层宿舍建筑,是否只在其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可燃物品库房设置喷头,宿舍内无需设置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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