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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6-9-6 06: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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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出口灯的问题,我分几个部分来说,尽量把楼主提到的几个问题都覆盖到。
关于荧光安全出口贴
这种贴纸在市面上确实常见,但我个人建议不要用,它不符合消防要求。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安全出口标志灯必须是通电发光的,也就是说,得是那种在正常电源和应急电源切换下能亮起来的灯具。荧光贴纸属于被动发光,平时不亮,断电后靠余晖维持时间很短,亮度也达不到规范要求。消防验收的时候,这种贴纸基本过不了,而且一旦出事,疏散指示不到位会出大问题。
当然,如果是在装修阶段或者临时过渡用一下,作为辅助标识也许有人会考虑,但作为正式消防设施,它不行。建议还是老老实实选正规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带3C认证的那种。
关于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8条,疏散门的宽度单扇门一般不小于0.80米,如果门扇净宽小于0.80米,可能影响人员通行。另外,开启方向要求往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向室外或者向楼梯间方向开,不能向内开,除非是人数很少的场所(比如面积小于60平方米、人数不超过50人的房间)。另外,疏散门严禁使用推拉门、旋转门、吊门,必须用平开门,而且门扇开启后不能占用疏散通道的有效宽度。
具体条文建议翻一下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8条到第5.5.19条,里面有详细规定。
关于疏散楼梯间容易犯的错误
做平面设计的时候,楼梯间这块确实容易踩坑,常见的有几个:
■ 楼梯间形式选错。比如建筑高度超过54米的住宅,或者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必须设防烟楼梯间,不能设封闭楼梯间(GB 50016-2014第5.5.12条)。
■ 楼梯间门开向楼梯间内。比如封闭楼梯间的门应该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门扇不能向楼梯间内凸出,否则会占用楼梯间的有效宽度。
■ 楼梯间在首层直接对外开门的宽度不够,或者做了台阶影响疏散,这个在首层出口处特别容易出问题。
■ 楼梯间与走廊之间的隔墙用了非防火材料,或者管线穿越后未做防火封堵,导致楼梯间失去防烟功能。
■ 楼梯间内设了可燃管线或可燃物,规范要求疏散楼梯间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物。
这些细节在施工图审查阶段经常被提,设计的时候最好提前对照规范逐条排查。
关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可以共用,但前提是必须满足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的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4条,不同防火分区之间不得共用安全出口,但疏散走道可以共用,只是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各业态区域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分隔,比如防火墙、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 共用疏散通道的总宽度要满足所有业态区域中最大那个分区的要求,不能按单个业态计算。
■ 安全出口的数量要满足规范要求,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要有两个安全出口。
■ 疏散通道的净宽度要符合规范,一般不小于1.10米,具体要看建筑类型。
另外,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2022年版)第7.1.5条,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净高、疏散距离等都要满足要求,而且是全文强制性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以上规范依据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具体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建议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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