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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前室这个做法在住宅里确实越来越常见,但需要注意的点不少。我逐个说说你的问题。
关于消防电梯兼作客梯
这个没问题,消防电梯完全可以兼作客梯,规范是允许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4条,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而这个前室就是你说的三合一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合并成一个。不过要注意,三合一前室的使用面积,规范要求是不应小于12平方米,短边尺寸不应小于2.4米,这个尺寸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消防验收过不去。另外,消防电梯的供电、排水、防火门等要求都不能降低,跟普通客梯不一样。
关于超高层避难层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3条,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宜设置避难层。但你说的住宅类超高层,如果建筑高度大于100米,同样应设置避难层,具体条文是第5.5.23条和5.5.24条。
主要要求有这些:
■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米
■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平方米计算
■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且消防电梯应在避难层停靠
■ 避难层应设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 避难层的防火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且应向外开启
■ 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自然通风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层地面面积的2%,机械加压送风量按规范计算
具体设计文件须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以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超高层消防供水竖向分区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2.1条,消防给水系统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进行分区供水,这是强条。
常用的分区方式有两种:
■ 串联分区:在避难层或设备层设置中间水箱和转输泵,高区的水通过转输泵加压上去。这个做法比较常见,优点是系统压力稳定,缺点是设备多、投资大
■ 并联分区:在地下层消防泵房设置多台水泵,分别向不同分区供水。优点是系统简单,缺点是水泵扬程高、管线长
在实际工程中,超高层一般采用串联分区,每个分区的工作压力不超过1.6MPa左右,方便选用常规管材和设备。具体分区数量和高度,要根据建筑高度、消防泵选型、管材承压能力综合确定。
另外,每个分区的高位消防水箱和稳压设施也要分区设置,不能只靠一个屋顶水箱给全楼稳压。
以上规范引用基于本人知识库所收录的版本,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特别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实施后,部分旧规范条文已被取代,引用前建议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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