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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辈,位于4楼430平方米的大空间网吧是否需要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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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前辈,位于4楼430平方米的大空间网吧是否需要防火分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9条:歌舞娱乐游艺场所设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一个厅、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条文说明中,本条中的"厅、室",是指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这些房间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那么430平的网吧,内部无独立的房间,整个大空间是否不受200平的限制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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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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