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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栋戊类厂房,防火间距满足规范,中间有工棚链接。消防水量是按其中一栋计算,还是二者面积相加作为一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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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09: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栋戊类厂房,防火间距满足规范,中间有工棚链接。消防水量是按其中一栋计算,还是二者面积相加作为一栋建筑?

2栋钢结构戊类厂房,耐火等级二级。间距20m,是能够满足规范的。但是中间做了工棚链接,而且因为厂房外侧是吊车轨道,厂房和工棚的梁是连接在一起的。这种情况,消防水量是按其中一栋计算,还是二者面积相加作为一栋建筑?如果二者相加,体积就超过了50000m3,消防水量要20L/h,依托市政管线的能力就有点紧张。

相关问题讨论:
1. 相邻建筑高度不同时间距如何计算?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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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0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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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工棚的连接方式——梁和厂房梁连在一起、吊车轨道也跨过去了,结构上已经形成了整体性连接,不是简单的雨棚搭接。从消防角度看,这就会涉及到建筑体积怎么认定的问题。

关于消防水量的计算依据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3.3.1条,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是按建筑体积来确定的。那这里的建筑体积是按单栋算还是合计算,关键要看工棚的连接性质。

如果工棚是敞开的、仅作为覆盖通道使用,两侧与厂房之间没有防火分隔,且结构连接在一起了(梁已连接),那在消防审查实务中,通常会将二者视为一个建筑体——因为人员、火灾烟气可以通过工棚在两栋厂房之间流动,火灾荷载也是连续布置的。这种情况下,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两栋厂房加工棚的总体积来定。

按你说的两栋二级耐火戊类厂房加上工棚,体积超过50000m³,查GB 50974-2014表3.3.2,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厂房,体积超过50000m³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实是20L/s。如果按一栋算体积不够50000的话,流量小一些。但红线问题是:工棚连在一起且梁连通了,很难认定是独立的两栋建筑。

关于相邻建筑高度不同时间距的计算

这个跟消防水量是两个独立的问题。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注2来执行: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时,防火间距可以放宽。你找一下你们是哪种情况,才能确定具体取值。

个人建议

如果市政管线20L/s确实吃紧,有几个方向可以考虑:

■ 向当地消防审查部门确认工棚是否认定为一栋建筑——每个地方审查口径不完全一样,有些地方如果工棚是敞开式且两侧不设墙体,会认定为两栋独立的,按小的算
■ 如果不能认定,看能否在工棚与厂房连接处增设防火分隔设施(如防火卷帘或防火门),这样工棚可以视为消防车道覆盖下的通道,不纳入建筑体积计算
■ 实在不行就考虑增设消防水池和泵房,把市政供水作为补充

特别说明:以上分析仅供参考,消防设计最终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为准,且须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确认。你提供的信息里没有说到工棚的具体构造(是否有围护结构、是否设防火卷帘),这部分信息对于判断很关键,方便的话可以补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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